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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黑龙江省政策
经省政府同意,由省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6月印发,旨在推进《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实施,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。具体内容如下:
- 支持专利奖获奖项目: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、银奖和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;对获得黑龙江省专利金奖、银奖和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30万元、10万元和5万元奖励。
- 支持开展专利导航:每年补助不超过5个省级专利导航项目,竞争性给予每个项目30万元补助。
- 支持建设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:对新认定的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给予50万元补助。
- 支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: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、25万元奖励;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试点企业、培育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、15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
- 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:对组织5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园区,竞争性给予20万元补助。
- 支持高校、科研院所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:面向高校、科研院所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,竞争性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补助。
- 支持高校、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就地转化:对省内高校、科研院所许可、转让给本省企业超过20件专利的,每家奖励10万元;对省内企业获得省内高校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的,按实际支付金额的20%给予补助,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- 支持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机构:面向多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相关建设,竞争性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。
- 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:对未引入融资担保机构的企业,给予专利权、商标权质押部分对应利息50%的贴息补助;对引入融资担保机构的企业,给予评估费、担保费各50%的补助,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- 支持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:对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,且密集型产品数量达到10件以上的企业,给予10万元奖励。
- 支持企业海外专利布局:对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并获得指定国专利授权的,给予每项授权国外专利2万元补助,对基于同一件PCT专利申请的补助最多不超过5个指定国。
- 支持专利代理机构提质扩量:对代理省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度增幅20%以上且发明专利授权量前10位的本省专利代理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;对签约新考取或引进省外专利代理师的专利代理机构,给予1万元/人奖励。
- 支持专利收费减缴:提高专利收费减缴备案审批效率,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,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批手续。
- 支持发明专利快速审查:发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,装备制造和生物产业发明专利6个月内授权,运用专利优先审查等政策,促进发明专利申请快速获得授权。
符合本政策措施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按照从优、就高、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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